凱特林受過雕版畫訓練,後來改畫肖像畫,進入賓夕法尼亞美術學院(Pennsylvania Academyof Fine Arts)就讀。
但從另一個角度來分析,戒嚴時期雖然對新聞報導有諸多審查跟限制,會「觸怒龍顏」的報導,多半還是政治類新聞,或是記者、編輯的寫作方式觸動到當局的政治敏感神經,讓超擔心政權再度搞丟的黨國焦慮症爆發,才會大搞文字獄。像是想起什麼似的,趙德奎等人跑回發現屍體的原處一看,才發現那裏竟然還有一個布包,在水中露出一隻手臂,彷彿在向他們招手。
為了維護蔣氏政權的安定,保持社會的「和諧」氛圍,第四組必須限制跟審查媒體的報導內容,不能有太多的「負面」新聞。每當社會上有駭人聽聞的命案發生,總是會激發輿論的軒然大波:究竟我們的社會怎麼了?命案不僅剝奪受害者的性命,也毀壞了社會大眾習以為常的平靜日常生活。既然上面的總統大人都這麼熱情跟風,再管制下去也就太掃興了。外面包著一層草蓆,密封的慘白包裹在路燈底下,映照出詭譎的氣氛,眾人一時之間不知如何是好。黨國擋不住的報導狂潮 這起令人驚駭的棄屍案,隔天就成為媒體上的重大新聞,成為台灣社會矚目焦點。
除了黨營的《中央日報》理所當然被黨控制得牢牢地,包括《聯合報》等多家民營媒體,也都收了國民黨金額不一的贊助,必須聽命於黨國的報導規範。為什麼呢?因為所謂國民黨中央委員會第四組,就是負責管控黨國內部一切文化、藝術、媒體與輿論活動的機關,媒體要報導什麼,民眾該討論什麼,在戒嚴時代都被此機關所掌握。專案小組開始大力搜查和平東路二段周圍巷弄的房舍,尋找命案現場的蹤跡。
林萬而正想幫他搬,男人卻隨即阻止了他,自行把兩個包裹搬到路上,付錢要他走人。結果,在詳加鑑識之後,專案小組不得不承認第一次勘驗成果不正確,現場血跡並非人血,而是動物的血。只不過,這個效果有些太強,妻子、女兒、姊妹、親屬……有失蹤年輕女性家人的家庭竟然多不勝數,在分屍案的報導熱潮中,紛紛冒了出來。眾多失蹤女性的命運,藉著一位女性受害的慘案,突然成了社會前所未有的矚目焦點。
有丈夫氣噗噗想要找回逃妻,藉著分屍案報導呼籲老婆要是沒死就趕快回家。」男人用外省口音的國語說道。
這件小事本該在忙碌的生活之中被快速遺忘,但專案小組的幻燈片卻喚起了林萬而的記憶,一幕一幕歷歷在目。突然間,一個帶著兩大包重物的男人將他攔了下來。轟動戒嚴時代的「瑠公圳分屍案」(一):水溝中的神秘女屍,黨國擋不住的報導狂潮 上篇提到無名孕婦被分割成六塊的遺體,被草蓆、被單包裹起來丟在新生南路三段水溝之中,成了轟動全台的「瑠公圳分屍案」,就連蔣介石都想一探究竟。本來就身形瘦小的吳武英一臉蒼白,向訪問的記者表示:「這件事,幾乎使我的前途毀了。
同時,他們也開始重新檢視,讓吳武英宅被列為可疑現場的可疑血跡,究竟是否合乎死者血型。幾乎每天都有新的報導,表示又有某地某個家庭,前往指認瑠公圳女屍是否為自己失蹤的家人。林萬而看他身懷重物,與這位男子討價還價,不過因為要去的地點不遠,沒有要價成功。」林萬而驚覺道:「就是昨天那個乘客的包裹啊。
媒體一掌握到這筆情資,立刻大幅報導,「兇手」吳武英的私生活也被無情地揭露在讀者的眼前,成為眾人看戲嗑牙的對象。專案小組於是遍查宅邸的相關人士,包括承租過的房客,最後,他們認定二房東吳武英涉有重嫌。
警方偵訊時一再逼問,循循善誘吳武英提供命案線索,吳武英卻可憐兮兮地一再表示他一無所知。不少失蹤者在後來順利地與家人聯繫上,也有不少離家出走的女性,為了自己的事被鬧上報紙,只好不情不願地出來證明自己沒死。
有父親擔憂女兒出嫁後失聯,是不是慘遭女婿殺害。」 運屍者的證詞 林萬而趕緊向專案小組提供他的證詞,這可說是調查數日以來的第一道曙光,至少專案小組掌握了可能的兇案發生地點,以及兇手的一部分目擊情報。專案小組為了趕緊找出被害人身分,將調查範圍向全台灣擴展,到各縣市撥放命案幻燈片,鼓勵民眾提供線索或認屍。究竟被害人的身分是誰?殺害她的兇手是誰?三輪車伕林萬而在觀看幻燈片的時候,又為什麼突然大吃一驚呢? 1961年2月26日傍晚時分,30歲的三輪車伕林萬而,一如往常在路上踩三輪車招攬生意。連續幾天下來,專案小組又陷入了死胡同中,他們缺乏更強力的證據,證明吳武英就是兇手。所謂命案第一現場,是位於和平東路二段107巷的某處宅邸。
吳武英隨即被專案小組列為重要嫌疑人,被帶進刑警大隊連夜偵訊。調查結果既是如此,警方再怎麼擔憂顏面掃地,也只能向媒體承認吳武英宅是兇案現場的可能性很低。
原本吳武英租下和平東路宅邸是為了自用,後來改當二房東賺錢,只是招租不順,竟然還成了「兇案現場」,人也成了分屍案的主嫌。然而,也有諸多的失蹤案,依然沒有任何下落
假如真的做出這樣的行為,其實會面臨不輕的刑責——最高將可能會被處一年的有期徒刑。除了跟蹤以外,大家知道《跟騷法》還有針對哪些行為做出規範嗎?畢竟對他人的騷擾及跟蹤不僅限於個人尾隨,像是瘋狂對愛慕對象傳訊息、不斷去要求愛慕對象與自己約會等等,這些是否也會有可能被列為騷擾行為呢? 答案:都是會的。
Facebook專頁:黃靖芸律師。假如真的不幸遇到類似的情況,首先一定要記得報警,並且盡可能地將對方這些騷擾行為進行蒐證,如果騷擾者在經過勸阻後仍然不聽,於被警察書面告誡後的兩年內再度對自己做出跟蹤騷擾行為時,就能夠向法院去聲請保護令,透過較為強制性的保護令來限制對方行動,讓對方不能夠再接近自己。還可留言與作者、記者、編輯討論文章內容。萬一不幸遇到跟騷行為,除了可以像開頭提到的美髮師一樣大聲呼救之外,也別忘記一定要報警處理,有警方來到現場也能增加對自己的安全性,否則當下若是一旁都沒有任何路人可以協助,恐怕會讓自己陷入更多危險。
這起跟蹤攻擊事件的發生再次,讓大家想到之前已經成功三讀通過的《跟騷法》。日前新北市再度發生一起跟蹤騷擾的案件,有位男子因為曾去髮廊剪頭髮而對美髮師產生愛慕之情,結果他便在早上美髮師上班時偷偷跟蹤,因為先前美髮師已被同一位男子跟蹤過,這次她很有警覺地直接大喊向路人求助,而在路人的協助下也成功壓制住這位跟蹤的男子,然而這位男子卻突然拿出身上藏好的剪刀攻擊路人,在警方到場後才成功將男子逮捕移送。
立刻點擊免費加入會員。此外,男子在被發現跟蹤後還拿出預藏的剪刀來攻擊路人,這個行為更有可能會被認定為「在做出跟蹤行為時攜帶凶器或危險物品」,假如有這樣攜帶兇器的情況,最高更是會面臨三年的有期徒刑。
在遇到這些跟蹤騷擾行為時,也別忘了盡可能地冷靜下來蒐證,這樣才能夠更有力地去阻止對方,讓對方受到應有的法律制裁還可留言與作者、記者、編輯討論文章內容。
日前新北市再度發生一起跟蹤騷擾的案件,有位男子因為曾去髮廊剪頭髮而對美髮師產生愛慕之情,結果他便在早上美髮師上班時偷偷跟蹤,因為先前美髮師已被同一位男子跟蹤過,這次她很有警覺地直接大喊向路人求助,而在路人的協助下也成功壓制住這位跟蹤的男子,然而這位男子卻突然拿出身上藏好的剪刀攻擊路人,在警方到場後才成功將男子逮捕移送。假如真的不幸遇到類似的情況,首先一定要記得報警,並且盡可能地將對方這些騷擾行為進行蒐證,如果騷擾者在經過勸阻後仍然不聽,於被警察書面告誡後的兩年內再度對自己做出跟蹤騷擾行為時,就能夠向法院去聲請保護令,透過較為強制性的保護令來限制對方行動,讓對方不能夠再接近自己。立刻點擊免費加入會員。在遇到這些跟蹤騷擾行為時,也別忘了盡可能地冷靜下來蒐證,這樣才能夠更有力地去阻止對方,讓對方受到應有的法律制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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這起跟蹤攻擊事件的發生再次,讓大家想到之前已經成功三讀通過的《跟騷法》。假如真的做出這樣的行為,其實會面臨不輕的刑責——最高將可能會被處一年的有期徒刑。
此外,男子在被發現跟蹤後還拿出預藏的剪刀來攻擊路人,這個行為更有可能會被認定為「在做出跟蹤行為時攜帶凶器或危險物品」,假如有這樣攜帶兇器的情況,最高更是會面臨三年的有期徒刑。萬一不幸遇到跟騷行為,除了可以像開頭提到的美髮師一樣大聲呼救之外,也別忘記一定要報警處理,有警方來到現場也能增加對自己的安全性,否則當下若是一旁都沒有任何路人可以協助,恐怕會讓自己陷入更多危險